两岸中华武术大家练:“云”端切磋武艺******
中新社漳州12月17日电 (张金川 廖珍妹 林聪华)第十四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中华武术大家练”活动17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举行。海峡两岸的武术爱好者和武术名家相聚一堂,以武会友、畅叙情谊。
本届活动由漳州市漳台交流协会、龙文区闽台武术交流中心主办。活动现场精彩纷呈,一招一式间,展示着传统武术文化的魅力与传承。30多家两岸武馆、代表队带来精彩表演,其中台湾武术代表队、台湾武艺文化研究会代表队、台湾嘉义县武术代表团、台北市北投区国术会等通过线上表演,让现场观众大饱眼福。
据悉,此前“海峡两岸中华武术大家练”活动已连续举办了13届,成为漳台交流的特色文化品牌和民间交流的“嘉年华”,受到两岸同胞的喜爱。
台湾媒体人张孟崇作为特邀嘉宾首次现场观看表演,感受颇深。在他看来,武术交流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环节。“希望未来两岸多举行线下面对面交流,造福两岸武术爱好者。”
“武术的根在大陆,福建是南拳的主要发源地,台湾则是汇聚与传承各派拳种的重镇。”台北市国术会理事长黄鲲忠通过视频方式发来祝福时称,台湾的南拳大多从福建传入,且比北拳早了约400年,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在闽台之间关联尤为密切,希望今后双方借此交流平台深化合作。(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